換個角度想想,我覺得可以想想『名人堂的精神和設立的目的究竟是什麼?』,我想這個問題可能連BBWAA的作家們都有不同的看法。以我自己,個人對名人堂的選手該有的價值是:『一位曾經在時代洪流留下自己爪印的選手』。
而那些值得被後世留念的人們,符合社會普世價值的人應該被紀念,而那些黑暗英雄,儘管他們擁有不被大眾認同的執著與理念,但他們曾經拼盡全力,在大聯盟滔滔的時代大河留下一個像是隕石坑一樣無法抹滅的紀錄,一樣是值得紀念的。
關於這個,我想到另一位在遙遠年代的傳奇黑暗英雄,Ty Cobb。這是我認為和Barry Bonds,Roger Clemes最相像的人物,他們都擁有對勝利近乎暴戾的執著。不彷想想,Cobb,Bonds和Clemnes所追求的是什麼?探究那個源頭,其實他們是一樣的人,錢和名利對他們而言是其次,Ty Cobb出身政商富紳世家,20世紀初期的美國,當職業棒球員並不是那麼上流階級的職業,他的父親認為棒球是社會廢物才會玩的東西,因此他遭受家裡的反對,但他仍然執意加入底特律老虎隊,他在老虎隊創下了不下於Bonds和Clemens的紀錄,11個球季的美聯打擊王,1911年以100%得票率拿下MVP,7個球季的上壘王,8個球季的長打率第一,5個球季的打點王,1909年的打擊三冠王,1911和1912年打出.420和/.409的打擊率,在退休後不久的1936年入選以98.2%的壓倒性得票率入選名人堂,而他還是一個重視打擊率更甚於長打的打者,因此他的全壘打量總是少得可憐,但他站在大聯盟打擊歷史上的最前端,靠的他病態般對勝利的執著。
他想盡各種方式在球場上奪得最好的成績,在場上他對對手的態度近乎敵意的惡劣,尖酸辱罵以及各種充滿敵意小動作,把釘鞋磨得像刀子一般銳利,以企圖傷害守備者的態度打球,第一個使用鉤腿滑壘的人,而且他大概是史上最敢盜壘的人,35次盜本壘成功!他也是被隊友厭惡的那種人,曾經有隊友想要找人堵他,但沒發現他竟然隨身帶著槍,被觀眾辱罵,就衝上觀眾席痛扁觀眾,每次都企圖用釘鞋去」排除」阻礙他的對方壘手,而真的有幾次造成對手受傷,但他一點都不以為意,此外他場外各種聲名狼藉的事故也一樣多,連球迷都不怎麼喜歡這號人物。
他在老虎隊末期,還身兼教練,他的隊友更視他如一個恐怖的統治,他覺得妨礙他的隊友都是廢物,只有他是第一,他連在路上開車都不能容忍有人超越他,曾經造成過好幾次交通事故,他的名言就是『I never could stand losing, second place didn't interest me. I had a fire in my belly』,這麼狂妄的想法,Bonds和Clemens也曾經隱晦地表達過,他們想要成為偉大,而不只是傑出。
此外,除了他自己,不信任其他人,他雖然當年靠著投資那時剛成立的可口可樂和通用動力的股票,而賺大錢,雖然有投入社會公益的捐助,但在家族裡面,他早被逐出家門,而把他逐出家們的父親,之後近乎離奇的死亡,讓他在家族也成為一個可怕的存在,另外,他又因為極端的性格,他結婚又離婚好幾次,每個人都怕他,他最後因癌症病逝時,旁邊沒有半個親友,而葬禮時,更只有三位大聯盟選手出席。我的意思是他們都不想當第二,Bonds,Clemens,Ty Cobb都想當金庸小說笑傲江湖裡面那位拋家棄子,不擇手段排除萬難,藉此擊敗所有武林高手,然後站在當代的巔峰,高勝不勝寒的獨孤求敗。
說了這麼多,我的感覺是Bonds,Clemens,和Ty Cobb是同一種類型的人,只是那個年代沒有禁藥,PED(Performance-enhancing drugs)的存在,我覺得爭議的地方也許在於是否影響『比賽的公平性』,不過我的看法是,禁藥世代或許現在看來是大聯盟歷史上的一個污點,但其實用宏觀的角度來看,20世紀初期的大聯盟也充滿很多為求勝利,不光彩的手法,但之後都逐一修正,沒有一個制度是完美的,永遠只有『更好』,隨時都是在修正與改革之中,禁藥問題也是在最近十年才有一個共識和檢驗規章和標準,甚至這個檢驗標準還不是最完善的,去年剛通過的新版CBA對于禁藥的處罰和檢驗,仍然有許多人覺得還不夠嚴謹,罰得太少,或是過程不夠透明。
而乾淨的比賽是所有球迷和聯盟,選手共同的心願,雖然Bonds和Clemens並不是那麼受所有人歡迎的人物,但他們留下的紀錄都是空前也許絕後的,並不是所有,而且我覺得他們徹底貫徹了職業運動比賽的精神:『上了場,就是盡力求勝』,對於剛提到那幾位人物來說,他們內心裡對於『公平』這個詞代表的意義應該是非常不一樣的,『如果不想盡辦法適應並克服所有的狀況,達到第一,獲得勝利,那麼我打球的意義是什麼?』,對他們來說,這是非常實際的問題,對手不會因為你年紀大了,球速慢了,揮棒慢了就手下留情。
舉個我想到的例子,去年的總薪資173M的波士頓紅襪在例行賽最後一場被巴爾的摩金鶯,坦帕灣光芒的Longoria在延長賽掃出一支左外野的再見全壘打,搶下美聯最後一張季後賽門票,現實就是這樣,現實不會管你有什麼理由,不會去問你的對手多強,而相較之下你是多麼渺小脆弱,也不會去問你有難隱之言,也不會等待你追上來適應,如果你不適應就離開,適者生存的道理在大聯盟是最殘酷的,就像每一年九月的季後賽名額競爭一樣,現實就是贏的進季後賽,輸的出局離開,不會偏袒任何人,任何人只要盡力求勝,就達到進入職業殿堂的價值,也是之所以在場上打球的意義。
或許這樣說直接了點,但我認為Bonds和Clemens代表的意義,比起Pete Rose偉大許多,也絕對有資格進入名人堂,Pete Rose的行徑玷污了以上說的精神,職業運動之所以帶給人們鼓舞,也在於大家被那股奮鬥與求勝的精神所感動,禁藥使用影響了比賽是否乾淨,但我認為他們背後那股超越再超越的精神,為求勝利而想盡辦法的精神,仍然是讓人肅然起敬的,在第一與第二之間,他們選擇用極端的方式去創下許多的第一,把生命發揮到最好,縱然飽受爭議與鄙視也在所不惜,如此也不枉自己走過棒球最高殿堂。
世界上有各種各樣追求極端的人,看過荒木飛呂彥主編的漫畫『世界奇人異事列傳』,之所以對Ty Cobb開始有興趣,也是從非常久以前看了這本漫畫收錄的Ty Cobb篇幅而有興趣再去看他的生平記事的,而導讀有一段話,我覺得非常適合來形容Barry Bonds和Roger Clemens。
有人問一個著名登山家,『為什麼有人要登山?』,他回答:『因為那裡有座山』。
我想對於這些頂尖的選手來說,應該也是一樣的動機,為什麼要用這麼偏執去打破紀錄,創造輝煌?因為那裡有紀錄等著我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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