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了某篇文章,覺得本壘衝撞的東西可以聊聊,撇開先前激憤的民族情緒之外,去年巨人隊的Busty Posey被Scott Counsins撞斷腿骨,這事情在MLB也掀起過一陣子的討論,討論的重點是到底總教練或是捕手本人該不該去奮力阻擋跑者得分,或是要避免捕手受傷而改用tag的方式就好?


關於這件事,兩派人馬更有其看法,站在總教練或是球隊GM的立場,當然不希望捕手冒著受傷風險去和跑者衝撞,畢竟因此而進了DL名單,球隊戰力的損失而造成困擾,有些人認為如此得不償失,而且這樣的行為沒有必要性,或許因為受傷的捕手是Busty Posey,許多人因此出來譴責Scott Counsins沒必要做出衝撞。有趣吧,美國的職業運動聯盟就是同時有這麼多不同意見存在,和許多人認為的『美式作風』完全不同,事實上美式風格就是各種意見想法每天都在激盪思辨,跟台灣愛國球迷一樣主張跑者不必去跟捕手衝撞的人也有,反正棒球規則沒有明定。

另一派以選手為主的意見,則是認為這是運動員必須要面對的宿命,今天身為捕手,就是要熱愛蹲補,熱愛接球,守住本壘就是你無可逃避的責任,不然你就不要當捕手:而跑者呢?跑者的責任就是要回來得分,當比賽進入第九局,這個一分是多麼無比重要,不管是例行賽,或是季後賽,身為運動員,上了場就是要認真求勝,捕手亦然。很多人似乎忘記了棒球也是一個會衝撞的運動,投手的快速球可能砸到打者身上,二游內野手可能被跑者剷傷,或為了撲接滾地球而摔傷,外野手為了接住一記驚險的飛球而撞上外野護牆,而跑者與捕手的本壘對決當然也是。


另外沒被提起的一點是,選手在比賽時的心理狀態,當九局下半,兩人出局,跑者的責任與壓力被加碼至最強,得分了他就是今天的英雄,失敗了就什麼都沒有,捕手的責任亦然,因為大家都想贏得最後勝利,當野手傳出來的球如此靠近,不讓跑者越雷池半步,只是他在電光石火之間唯一的想法,所以本壘衝撞就是這回事。而即使是內野手和捕手不同的是,內野手可以選擇運用身體的靈活度跳過,閃過跑者,因為他們只需要踩到壘包就好,並不一定得直接去tag跑者,但是當必須完成一個關鍵的雙殺時,我想其實也是沒分別的,這些無可避免的受傷本來就是比賽的一部分。


而請跑者迴避捕手,修改進壘路線和方式就更不可取了,當跑者全速奔跑的時候,一瞬間要改變跑壘路線,或是不去和捕手硬碰碰,無異於天方夜譚,任何人應該都知道全速奔跑無法立刻停止,何況被下達使命必達的任務,直接的衝撞是必然的。另外,即將傳進捕手手套的球如此接近,一決勝負的時刻豈有認真的運動員會在那一瞬間很溫柔地跑過就算了?如果滑壘有那麼一點機會可以增加上壘機會,每個拚勁十足的跑者都會去做,當衝撞可以增加那麼一點讓機會,任何一個有求勝意志的跑者都會去衝撞用生命護住本壘的捕手。 

 

上了球場,就是要求勝,起碼讓大家知道你是認真,不是上來隨便混混,當全隊的獲勝希望都在你身上,那不管是非去做不可的,而這也是比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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